教師這一行是否鐵飯碗?當然,新入職及合約制的老師不是。但入職久的,像我這樣屬長約的老師是否鐵飯碗?最近聽了教協有關教師的僱傭合約,才認識更多。原來關鍵在於有否把保護教師的資助則例納入校方的合約。在法律上,有兩件案例。
第一件案例是陳子來案,法庭認為合約沒有明文規定校方要遵守資助則例,所以可按僱傭條例隨便解僱老師。當然,講者認為仍可上訴,因資助則例應可理解為隱含條款,即使沒有明文規定,校方也該遵守。
第二件案例是高翰儒案,法庭認為合約規定校方要遵守資助則例,所以校方要先合理地在老師犯錯時作出警告,在他沒有改善後才能解僱。
所以教師這一行是否鐵飯碗?原來在法律上也不太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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