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教學中,聽過不同的教學法。其中有一種,提及課堂中要每十五分鐘轉一次教學的模式,免得學生覺得沉悶。或許有人同意,但我不同意。
首先,老師的責任是教學,不是表演;面對的是學生,不是觀眾。所以老師最重要是教得清楚,讓學生明白,而不是刻意令他們享受表演的樂趣。
再者,面對愈來愈高深的課程,學生該以明白課程的內容為目標,從中尋得知識的樂趣,而不是從其他方面獲得歡悅。
另外,學生(尤其是中學生)該是盡力接受訓練的一群,而不是千方百計去遷就的一群。否則習慣了,在社會中工作時,只能一味抱怨工作沉悶、上司指示不清楚...等,而不是自己付出。
最後,不斷轉變教學的模式,學生不斷適應,其實有時更難集中。
我不反對有人用此教學法,但我不會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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