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台北之旅,我們家與太太哥哥的一家(共六人)一起去,所以兒子有表哥同行.
當我們經過誠品店內的賽先生科學工廠,在表哥的慫恿下,兒子碰了一個標示著不要碰的地球儀,結果地球儀跌下,壞了.於是我們只好買下來,價錢約為港幣一千元.為了教導他們承擔責任,我們叫他倆各賠償一半,因為他們一個出口,一個出手,就是犯了錯.
起初兒子悶悶不樂,當晚睡前也很不開心,我們問他知否自己要賠償多少錢,他說一千元.原來他如此不快,是因為錯算了此數目.我們便解釋地球儀沒錯是約一千元,但因他是與表哥共同分擔,所以只賠償五百.而在出發前,兒子的外婆說讓他們在旅程中各選一份二百五十元的禮物,於是扣了這二百五十元,兒子只須賠償二百五十元就可以了.他這才鬆了口氣.
做錯事要承擔後果,希望這次小小的賠償,令他們不要再犯同類錯誤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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